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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新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公示

【来源: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 | 发布日期:2023-05-28 】     【选择字号:

兰州新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公示
兰州新区6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公示时间:5个工作日
公示时间:2023528
一、项目概况
(1)项目基本情况
  兰州新区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共计包含6宗地(地块),均位于兰州新区内,地块具体信息详见附件。根据兰州新区规划,这6个地块中,2个地块变更为居住用地(R)、4个地块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(A)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,“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”。2023年4月,受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的委托,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《兰州新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》,以了解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,为地块进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。调查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在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基础上,对调查地块内环境污染的可能性进行分析,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《兰州新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》。
(2)调查结论
  综上,通过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可初步确定,调查地块内无明确的污染源,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,调查地块内土壤无污染痕迹,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,可用于后续用地建设。
(3)建议
  本项目地块在平整阶段,要做好场地的污染防治工作,防止平整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。
对地块进行定期巡查,避免地块受到人为扰动。控制和保持该项目地块现有的良好状态,加强地块的监管,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、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。
若开发过程中发现地表区域及土壤存在异常颜色、气味等情况,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并进行相关措施处置,防止地块残留污染物造成任何人身伤害及环境二次污染,并进一步调查分析地块土地用途转变,进行开发建设的可行性。
二、委托单位
委托单位: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
通讯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管委会
三、调查单位
调查单位: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
通讯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
联系电话:13893398435,黄老师
公示期限:5个工作日
公示时间:2023年5月28日